隨著EN 62368-1的強制實施日期2020年12月20日的臨近,以及全球各個市場對IEC 62368-1的逐漸采納和引用,62368標準的重要程度也越發突顯,對很多產品的認證產生不可忽略的影響,例如紐扣電池的要求就有很重要的變化。下面是紐扣電池在62368標準中各方面要求的總結,并結合60065和60950作對比:
紐扣電池定義與標準:
1.紐扣電池的定義:直徑大于高度的小型單顆圓柱電池。
2.紐扣電池大部分是不可充電的,常見的型號如:CR 2032。但也有少部分紐扣電池能夠充電,如LIR和ML開頭的紐扣電池就是可充電的。
3.紐扣電池一般會標識4位數字,前兩位是電池的直徑(單位毫米),后兩位是電池的高度(單位毫米并除以10)。如CR 2032這個標識代表此紐扣電池的直徑是20毫米,高度是3.2毫米。
4.不可充電的紐扣電池對應的安規標準是IEC 60086-4。
5.可充電的紐扣電池對應的安規標準是IEC 62133-2:2017,注意:IEC 62133:2012標準是不包括紐扣電池的。
6.UL 1642既能評估可充電紐扣電池,也能評估不可充電紐扣電池。
IEC62368-1對紐扣電池的要求
1.針對紐扣電池如下兩種潛在危險:
(1)電池爆炸、起火及漏液產生的危險
(2)紐扣電池被小孩誤吞咽下肚造成的危險
2.IEC 62368-1有對應的要求總結如下表(對比IEC 60950-1和IEC 60065):
3.從上表可以看出,IEC 62368-1對于紐扣電池的要求較多,細節如下:
要求1:紐扣電池本身要有相關認證
不可充電的要符合IEC 60086-4,可充電的要符合IEC 62133-2。
要求2:紐扣電池要符合IEC 62368-1附錄M的相關測試要求
如果是不可充電紐扣電池就要符M.3章節的測試要求,包括過放和意外充電測試。
如果是可充電紐扣電池就要符合M.3加上M.4章節的測試要求。(相比IEC 60065和IEC 60950-1,M.4章節是IEC 62368-1新增加的測試要求)
要求3:如果產品包含直徑32mm或以下的紐扣電池,并且會被兒童接觸到(包括搖控器,但是不適用于*設備,使用區域不會有兒童出現的產品,和紐扣電池通過焊接固定的產品),那么需要符合以下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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